我国教育部将高等院校里的学科门类分类为一级学科,如果学科代号的前四位不同,则表示跨一级学科。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联合发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并于1997年发布修改版。
包括12大学科门类,89个一级学科,386个二级学科。大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12个,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等12个一级学科。
扩展资料
学科分类代码是基于一定原则对现实科学体系按其内在联系加以归类并以符合逻辑的排列形式表述出来且赋予代码的一种学科。《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是科学发展、教育、科技统计、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
鉴于学科分类在科学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联合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际组织与世界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学科分类体系标准化工作,纷纷制定相应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