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下属为自己干私活: 公私不分,最初是下班时间让下属员工为自己干私活,最后发展到上班时间也胆敢要求下属员工为自己办私事、做私活。
2、把不合适的人安排在关键岗位: 造成人员瓶颈,组织效率大打折扣,挫伤大多数员工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有才能的员工离开。
3、轻易许诺常常食言: 许诺超过组织标准,有时候封官许愿超过自己权限,往往因不能兑现挫伤下属积极性,破坏企业凝聚力。
4、第一时间对下属犯错作坏的猜测: 习惯于主观臆断,对员工无心之过上纲上线,对同一动作背后的多种原因视而不见,过多从坏处猜想员工犯错的动机,往往十有八九让员工蒙受不白之冤。
5、把功劳归自己把过错推给下属: 喜欢端架子,标榜自己一嚎陴髟瑕贯正确,管辖部门出了成绩都是自己领导有方,万一出了差错,一定是下属无能,甚至当作自己上司的面大骂下属笨蛋。在上级面前打下属小报告,在下属面酡箔挝棍前议论上级是非,也是这类人的惯用手段。
6、工作有布置无检查: 缺乏主见,缺乏创新,工作人云亦云,上级安排什么工作自己就当传声筒,布置完工作就认为自己事情做到位了,完全依靠下属自觉完成。碰到下属失误就按上面一条的做法推卸责任。
7、开会不准备讨论无主题: 开会只是显示个人权威的手段,从来不会用做扦拖匆敉推动工作的手段。灵机一动就通知开会,人员到齐了,还没有确定会议主题。或者本来有主烙疋艘烯题,中间任何员工插话就可能转移主题。开会时机与会议结束时间都不在可控范围。会议往往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8、以个人喜好作为判断标准: 对员工的成绩或过错,不按照客观标准或同一标准衡量,总是从主观感觉出发,高兴时,大错不究;生气时,小错大罚,让员工无所适从。
9、制订不切实际的目标: 其结果是要么让下属浮躁,要么让下属失去信心。可能导致组织或单位说实话的吃不开,说大话的吃香。
10、把公司财物据为己有: 更为严重的是,因自己私事需要时,私自调拨公司物品物料为自己使用。如装修家居用公司电灯电线钢材铝材,为其办事的员工往往也趁机中饱私囊,假借领导名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