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律师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自然会很重视自己的接受的案件进展及处理情况,当事人要对于律师给予信任。因为律师办砸了案子对于律师而言损失比当事人是更大的,比如名誉的损失,后续可能没有案子可接,比如行政上的处罚,可能直接就不能做律师了。因此,当事人的信任很重要。
2、其次,当事人不要担心律师会敷衍自己,说的多做得少要的费用高。其实,作为律师一旦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对喟火杰焚案子本身的忙碌远远超过了当事人的想象,很多隐形的事情都是当事人无法看见的,比如书写起诉书时在词语上的逻辑推敲、对于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于案件管辖的研究等,而每件事情律师都是需要花时间花成本来完成的。
3、再次,当事人不应该担心律师因为言语过激而与法官发生冲突导致对自己的案子产生不利之处。其实,不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是经过专业法律学习、受教育的程度也一般都是挺高的,不会因为法庭上的唇枪舌战而会对案子本身有偏见,他们争论的只是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而非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4、同时,当事人对于案子的处理窑钕仇焱结果不能完全归责于律师,因为再怎么有理的案子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输掉,律师没有百分之百保证打赢臬焓学廓官司的义务和责任,案子的输赢在于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判断之上,律师本身是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尽最大的努力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另外,当事人不要存在走后门的侥幸心理,在如今的法治社会违法乱纪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贪污受贿也难免收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不管是自己或者自己的委托的律师亦或者是自己的对手存在走后门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6、另另外,当事人在委托律师后对于律师针对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应当做到有问必答,不要隐瞒,要知道律师只有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才能确定案件辩论的策略,才能避免因不了解案件的事实而错定策略,最终导致案件的失败。
7、最后,即便是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也不要放弃调解结案的时机,因为一个案子的输赢存在很多的因素,如果案件庭审过程中发现诸多对于自己的不利的地方,而通过律师的努力能够达到最大程度的有利之处时当事人应当努力促成调解结案,而不是一味地死钻牛角尖,放弃调解结案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