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郡,或为山阳国、尤狒钬噢昌(苍)邑国,是中国古代郡、国名。西汉置,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境内 。
西汉天汉四年(前97),以山阳郡置,封皇子刘髆为昌邑王。
治昌邑县(今山东巨野县南)。辖境相当今山东巨野、郓城、嘉祥、金乡、鱼台、邹城、单县、曹县、成武等市、县地。髆死,子贺嗣。元平元年(前74),继昭帝为帝,寻被废,国除为山阳郡。
扩展资料:
昌邑国历史简介。
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梁王武薨,其封国梁国一分为五。景帝封梁王武之子刘定为山阳王,分梁国东部数县置山阳国,国都为昌邑县(县治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南昌邑故城址)。
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刘定薨,山阳国除为郡。
元朔三年(前126年),鲁王子侯国瑕丘、宁阳来属。
天汉四年(前97年),封皇子刘髆为昌邑王,以山阳郡置昌邑国,瑕丘、宁阳别属大河郡。属兖州刺史部。
汉昭帝元平元年(前74年),昌邑国除为山阳郡。
甘露二年(前52年),改大河郡为东平国,瑕丘侯国别属山阳郡。
建昭五年(前34年),徙济阳王刘康为山阳王,复置山阳国。王莽时国除。
东汉初,山阳郡为刘永所据。建武十五年(39年),封皇子刘荆为山阳公,十七年晋爵为山阳王。永平元年(58年),徙刘荆为广陵王,山阳国除为郡。
建安十七年(212年),封皇子刘懿为山阳王。
延康元年(220年),魏受禅,山阳国除为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年),以山阳郡置高平国,仍治昌邑县。南北朝宋、北魏置高平郡,移治高平县(县治在今山东省邹城市西南)。隋初郡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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