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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誉价值评估方法

时间:2024-10-30 07:36:32

1、商誉价值评估的超额收益法  (一)超额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超额收益法的理论基础晤液呶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国际间经济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在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显露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间企业投资不仅单用有形资产投资,用无形资产作价进行投资不仅越来越多,而且比重日益增大,尤其象商誉这样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对外投资时的重点,准确评估商誉十分重要。1.商誉的基本特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无法具体辩认的资源20世纪20年代初期,杨汝梅先生在其之无形资产论中就指出:“凡足以使一个企业产生一种较寻常收益为高之收益者,均得称之为商誉”,在其之后的理论家对商誉的界定中,仍未能出其左右。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商誉定义为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超额收益法是建立在商誉是“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的观点之上,在企业发生整体购并和不发生整体购并都可以应用。所以,一个企业只要说明其具有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就可对其商誉进行评估。2.商誉的性质决定了评估商誉用超额收益法商誉性质三元理论即“好感价值论”、“总计价账户论”、“超额收益论”,都在商誉评估的发展过程中,起过不同的作用。“好感价值论”其合理在于:人们对企业的印象有好坏之分,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一个因素。顾客对企业的好感可能来自有利的地理位置、先进的生产工艺、独占的特权、以及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等。但是,对上述这些属性单独计价是极其困难的。商誉的价值并不是由这些无形属性的单独价值计价加总而计算出来的。所以对企业好感的价值难以用货币去计量。由“总计价账户论”支持的商誉评估缺陷在前面我们已有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们可以看到总计价账户论从会计计算演变成数学计算,已完全无视商誉的真实性质,从定性上来看,无任何意义了。通过对商誉三元性质中的其它两种理论的评析,“超额收益法作为商誉评估的理论基础,其合理性及优点便逐一显现出来。超额收益论,其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住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3.商誉是一个动态概念  它的存在在于企业与同行业相比,原先某些独占性的优势条件是否仍然存在。若这些曾经是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独占性优越性条件,已成为企业生存所不可缺少的,并为其它企业拥有,成为一般获利条件,此时,商誉存在的基础就消灭了。商誉的存在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大致可以分为内外两因素。外在因素有政治、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消费趋势等。内在因素有产品的品质、技术、管理和推广等。公式是一种静态计量法,不能更好的与商誉的内涵一致。而超额收益法则立足于动态计量,即通过与同行业相比的超额收益的计算,从而确定商誉价值,更多的体现了企业经济资源的获利性。4.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它的建立未必一定有发生的各项成本  商誉的价值形成是建立在超额收益基础上。与企业为形成商誉的花费无直接关系。所以并不是企业为商誉花费越多,其评估值越高。尽管所发生费用或劳务费会影响商誉的评估价值,但可以通过未来预期收益的增加得以体现。这种成本无关性,使得商誉的评估以超额收益为基础,而有别于有形资产中以成本法为基础的评估方法。

2、(二)超额收益法原理  商誉权是一种排他性专有权,不是作为一般商品和生产资料来转让,而是以它们的获利能力来转让。因此它们的价格不是以其自身成本为基础,而是以它们的新增收益来衡量。购买者愿意支付价款,正是由于它们在未来能够为企业创造超额收益,这也就是超额收益法的依据所在。超额收益法的基本思想是:估计商誉为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即企业购买商誉后新增收益中商标或商誉的贡献份额,然后按一定的比率将其折现,得出商誉的评估价值。即:  商誉=企业每年预期超额收益×每年折现率  在这个公式中,需要对每年预期超额收益、折现率、折现期限进行确定。

3、(三)超额收益的确定  影响企业超额利润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1)企业的素质:企业员工的技术水平、加工工艺方法、企业管理以及设备、工具、材料等,这是对企业整体素质的综合反映;2)市场环境: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大小、产品的竞争能力等;3)企业及产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新兴行业还是一般行业,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传统企业等等。评估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合理预期企业由于商誉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在评估实务中,由于预测远期收益难度大,通常预测一定期限内的年超额收益,再假定以后各年的超额收益同精确估计的最后一年的超额收益,将其分段处理。实际的超额收益要受到多种经济因素的影响,我们要尤其注意那些偶然的、例外的或特殊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当前商誉所有权人在法律上、行政上享有某种特权或某种特殊的限制,致使企业收益偏高或偏低,而这些权利或限制又不能随同转让。由于评估的结果是用来作为正常市场交易的参考,因此,必须对存在上述偏差的实际超额收益进行修正,剔除其中偶然的、特殊的因素,取得正常市场条件下因使用商标或利用商誉而取得的超额收益值,当然,其中应包括对未来收益与风险的合理预期。

4、(四)折现率的确定  由于存在资金的时间价值,等量的货币在未来并不具有与现在同样的价值,所以必须将未来的超额收益进行折现。商誉的评估选用的未来期望收益率主要是折现率和资本化率。折现率适用于一定时期未来收益折算成现值,资本化率适用于永久性、连续的、周期的未来收益。两者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我们统称为折现率。折现率是商誉评估的重要参数,它的选取直接决定着评估结果。它应体现3方面的影响: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的影响,能承担的各种风险(如财务风险、破产风险等)。

5、(五)剩余经济寿命的确定  经济寿命是指从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丧失获利能力的年限。一般说来,商誉的寿命应与企业的存续期相同,所以一般不专门确定经济寿命,而视为无限期。当然,由于市场竞争和条件的变化,导致某一商标或某一企业商誉贬值,此时商誉的经济寿命就会短于法定、合同寿命或法定经营期限。所以,要维持商誉的经济寿命,需要不断的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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