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部每月每旬组织一鸱远忡绑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安全特派员、专职安监员、各队队长、主管技术员及各组室秽煅笛琐负责人。对各生产、生活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所在部门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待完全安全整改完毕,经审查完毕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2、每次检查内容、目的要求由主持检查领导事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策划并列表,分组对号进行检查。及时召开整改会,对查出的问题采取“定期限、定责任人,定措施”的办法,认真组织整改,安监站负责复查,复查未改单位,停工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3、各级管理人趋濞曛逖员、安全跟班员、专职安监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要害场所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三违”及时制止,发现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安全、机电、技术等分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眺螗熨膣本专业有关人员,定期开展自项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严格按照“三定”(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事故隐患整改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副职和技术负责人要具体负责,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