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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办公秩序怎么认定

时间:2024-10-22 11:04:35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皤材装肢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如在机关、单位门前、院内哄闹、大肆喧嚣,强占或者封锁机关、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生产车间、营业所、教室,辱骂、威胁、殴打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构成该行为还必须使单位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且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否则即应按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法律的内容里面明确的规定了单位的性质,扰乱秩序的方式,扰乱秩序发生的地点,都构成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形,这里注意的是,单位的性质大都是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没有明确定义私有制企业,一个“等”字也不知道包含不包含私有制企业,具体的执法情况看当地政府的把握尺度,还请具体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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