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对检验主体进行审查。审查检验主体是否拥有法律资格,是否属于法律上应当回避的人员,在业务上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职称和鉴定资格。总之,对检验主体的审查就是审查主体在法律上、业务上的资格。
2、其次,对检验客体进行审查。审查检验客体的来源是否可靠、是否具备检验条件、是否属于检验的范畴等等。此外,在审查客体时,也应当审查在实验室条件下能否进行检测,检验的方法是否科学、可靠等。
3、最后,还应当审查鉴定意见的论证,以及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间的关系。审查检验人员在综合评断阶段是否以检验理论为基础,是否符合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同时还要审查检验人员对符合点、差异点的判断是否正确,是否进行了合理解释。除此之外,还应当将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审查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进行综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