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2月,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校准GBI一81《校对符号及其用法》。该标准规定的符号共有22种,常用的有以下15种。
1、改正号:表明需要改正错误,把错误之处圈起来,再用引线引到空白处改正。
3、增补号:表明增补。文字少时加圈,文字多时可用线画清增补的范围。
5、转移号:表明词语位置的转移,将要转移的部分圈起来,并画出引线指向转移部位。
7、另起号:表明要另起一段。需要另起一段的地方,用引线向左延伸到起段的位置。
9、排齐号:表明应排列整齐。在行列中不齐的字句上下或左右画出直线。
11、加空号:表明在字与字或行与行之间加空。符号画在字与字之间的上方,行与行之间的左右处。
13、空字号:表明空一字距;表明空1/2字距;表明空1/3字距;表明空1/4字距。
15、分开号:用以分开外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