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操作步骤: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1.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登记职工信息并上传登记职工电子照片后提交;
3.单位通过 “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
4.通过“业务报表查询”模块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单位携带登记职工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职工登记手续。
方式二: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
1.单位登陆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rlsb.bjhd.gov.cn/sbjb/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及最新版升级补丁;
2.单位通过“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职工个人信息并上传登记职工电子照片,在“增员”模块中操作增员处理,
3.单位通过“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模块中生成报盘文件,存至U盘;
4.单位通过“报表打印”模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5.单位携带上述表格、存有新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的U盘及相关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职工登记手续。
单位提交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
3.职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市就业的外籍人提供:
(1)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原件和复印件(四证选一);
(3)外国人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此材料者无需提供材料(2)(3));
5.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
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需先提供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派号,由区社保中心提交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批。派号应提交材料:
(1)要求派号情况说明(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6)《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派号成功后参保应提交材料:
(1)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超过50周岁的女干部参保时提供:
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干部履历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