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的“3+2”,就是在法国想当中小学教师者,大学本科3年中的第二学年对希望今后从事教育工作者进行“教师入门指导”,并在将要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第三学年进行“体验学习的职前教育”,毕业后还要在1990年新设的“教师教育大学院”攻读为期2年的教师教育课程,这是法国面向21世纪力图在研究生阶段进行中小学教师培养教育及其研修培训的一大政策措施。
2、根据2005年4月制定的《基本规划法》精神,“教师教育大学院”统合于大学之中。虽说原有的“教师教育大学院”名称没有变化,但从2006年9月新学期开始,“教师教育大学院”正式组成教师教育新的模式。即:“教师教育大学院”由原来与大学区内一所或几所大学的协定关系转变为具有自治性的独立机构。“教师教育大学院”的实施及其不断改善,使得“法国教师培养在取得学士学位后进行,这次改革使“教师教育大学院”统合于大学,中小学教师取得硕士学位变得容易,新教师都有硕士学位成为可能。”
3、本科阶段自大学第二年开始,部分大学已开始提供与教职相关的课程、职业辅导和实习机会,这些措施有助于引导那些有意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学生及早认识教育行业,并在取得学士文凭之外着手准备未来职业的规划、竞试和实习,以顺利进入硕士阶段的教育专业培训。
4、硕士阶段两年的硕士学习,着重培养必要的教学能力,参与多方面的实习工作,完成独立的研究论文以及准备教师聘任竞试。教师聘任竞试由教育部举办,在硕士第二年的第一学期末首先进行初试(笔试),再于第二学期末进行复试(口试)。无论竞试结果如何,学生在两年的硕士学习完成后,均需参加教师培训学院所在大学组织的最终考核后才能得到硕士文凭。
5、第一年教师任职阶段通过硕士阶段教师聘任竞试者,即可进入第一年教师任职阶段,成为带薪实习公务员,在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与协助下承担教学和教育工作,并在一年后由教师培训学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由教育部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