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继续深入查找。按照《通知》要求,各党组织要对目前仍未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登记造册,逐人填写《失联党员查找登记表》(附件1)。要从禊耗髻编现在起至2017年3月底前,再集中开展一次失联党员查找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查找工作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并将查找过程及方式如实填写到《失联党员查找登记表》中,做到全过程留痕。
2、要分类稳妥处置。按照《通知》要求,对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根据本人表现,或纳入组织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党籍管理措施。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对所有失联党员的组织处置工作。组织处置工作要全程纪实,一人一档,存档备查。对查找手段不充分的不急于进行组织处置,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查找工作的结束。
3、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要把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要强化督促检查,把握主要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促。要强化追责问责,对查找工作不力,急于作出组织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