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式1:PO阶段与商城打通该模式下,需求人员仍然保留在企业系统中提交采购需求(PR)的动作,填入所需物料的功能、规格、关键参数甚至是型号,帮助采购部门在市场上精准定位到该物资。提交PR审批后,业务部门直属领导会对采购需求的真实性、合理性、紧急性做出业务判断,有的情况会对PR中的采购项目、采购数量进行修改,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PR通过后,业务流程转移至采购部门,由采购员汇总各个部门PR,进行寻源采购。
2、模式2:PR阶段与商城打通如果选择在PR阶段与商城打通,能较好地缓解采购员地寻源与下单压力。在这种模式下,需求人员不在通过企业系统填报所需物料,而是跳转到电商平台上直接挑选。
3、模式3:PR与PO合并后与商城打通不少企业选择与电商平台合作后,对内部非生产性物料的采购审批流进行了一定适应性改造,最多的做法是将PR审批与PO审批合并,从需求方提出采购需求,到对电商企业下发订单,只经历一步审批,非生产性物料的日常采购交由需求部门或业务部门完全负责,采购部门将节省下的精力更多的投入到价值更大的供应链管理、供应商绩效考核中。
4、三种模式已介绍完毕,最后,通过一张表总结一下各模式之间的优劣势,方便企业横向比选,在数字化采购浪潮下,找到适合自己的转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