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公司律师需要转变旧有的观念,从传统的纯粹那种公司法律部门及其公司律师与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对立关系中解脱出来,从而寻找新的合作与共赢模式。
2、其次,公司律师需要转变工作模式,即从传统型法律皤材装肢工作模式向专业化、行业化、产品型法律工作模式转化。公司律师工作模式转化的目的在于通过专业化、行业化与产品化从而更为贴近公司主营属蟓彩瘵业务,在精通公司主营业务的基础上达到与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的共赢。
3、再次,公司律师需要将法务管理工作融入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当中去,这样既能增进公司律师对公司业务的深度了解和理解,又可以同时拓展公司律师业务的宽度,从而由对公司业务的保障者转向成为对公司业务的支持者与合作者,扭转对立和监督局面。
4、同时,公司律师需要将公司法律部门及其公司律师的支持与服务理念贯穿于整个公司之中,公司律师应当贴近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自己的服务与支持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成为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的合作伙伴,共同为公司创造价值。
5、另外,公司法律部门及其公司律师与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达到共赢并非是说公司律师抛弃应有的立场,为了共赢而共赢,而是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达到另埔杼凉共赢,针对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律师始终要予以抵制和揭露,才能既保证公司律师本来的价值,又从长远看也不会对公司造成危害。
6、另另外,公司律师的法律服务应该是一种主动式的事前、事中、时候服务,而非仅仅是事后消防式的救济性法律服务,事后救济已经是过时的法律服务方式。做的好的公司律师都将公司的业务风险、经营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了。
7、最后,公司律师和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业务人员达到共赢状态,绝非只有公司律师一方艰苦努力就能获得成效的,还需要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人员自身的努力与理解公司的法律部门及其公司律师的工作,才能在相互理解与了解的基础上达到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