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将其送给其他人收养,而收养方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无不利的,并且办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其收养关系就已经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主张收养关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