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主要成分】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包装规格】铝管包装,15克/支.
【用法用量】1.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 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 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不良反应】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疼(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注意事项】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 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 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 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禁忌】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1.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2C9.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患者应慎用,并监测抗凝效应.3. 咪康唑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作用,应慎用.4. 由于本品的成份可使乳胶制品如;避孕隔膜.避孕套等破损,故应避免本品于此类产品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