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分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
2、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
3、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4、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5、县级行政区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6、乡级行政区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1、地区分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
2、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
3、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4、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5、县级行政区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6、乡级行政区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