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属于《城镇生育保险懋鲕壶迎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朽兽寡凛贴支付范围,不由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一般由个人支付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2、【办事机构】:市/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对象】:从业妇女【审批时限】:20日内【咨询电话】:020-12333【相关业务】: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3、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4、在产科门急诊进行产前检查。
4、办理资料1、身份证;2、现金收据;3、计划内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4、生育医学证明。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市/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产检费用报销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