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精神病医院确诊并有记录可查的患者准备齐资料:患者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低保证及精神病疾病诊断证明书(要盖医院的公章),别忘了带监护人本人身份证。
2、到区民政局领取《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审批表》(一式六份)。填写完后上交并等待区民政局对患者身份等信息的确认。
3、信息确认完后区民政局盖章,盖完章后监护人领回需要交给后面各个单位的审批表到下一个单位:区协调办(区卫生局)。
4、监护人携带盖章后的审批表和患者疾病证明书到区协调办(区卫生局)。区协调办确认信息与疾病分型,与患者监护人签定免费救治协议书后盖章同意。
5、监护人携带盖章后的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与患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免费救治。
6、有的医院会开着救护车来接病人,并与当地的村医或者街道了解情况,到了医院有的病人是一分钱也不用交,有的要交伙食费。在治疗期间家属要定期去探望病人,这样有利于病人病情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