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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条件及办理流程

时间:2024-10-26 06:00:38

1、租赁型保障房准入条件 租赁型保障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详见下表: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2、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办理流程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审批程序: ①社区受理(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②街道办事处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③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审核并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根据六部门联审结果终审。将通过审核的家庭信息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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