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倍数质数合数是小学期间关于数的很重要的几个概念,很多同学不是很清楚,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四个概念,希望对您有帮助。
介绍
1、因数:现在有两个整数 a 与 b ,将 a 除以 b ,如果结果是一个整数并且没有余数的话,我们称 b 为 a 的一个因数。比如10的因数有1、2、5、10。
2、倍数:倍数与因数恰好相反,还是上面的例子, b 是 a 的因数,那么 a 就是 b 的倍数。比如12是3、4的倍数。
3、质数:质数有时也叫素数,现在有一个大于1的整数,这个整数的因数只有1与它本身,除了烂瘀佐栾这两个数之外,再也没有第三个整数可以整除 c ;那么,我们称 c 是一个质数。关于质数,有很多著名的历史难题,其中最著名莫过于哥德巴赫猜想。小学期间只要掌握住100之内的质数就可以了,100之内共有25个质数,它们分别是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4、合数:合数与质数相对,如果一个整数至少有三个因数(除0外),即除了1与这个数本身之外,至少还有另外一个因数的话,这个数叫做合数。比如6是一个合数,因为6有1、2、3、6四个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