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 )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
( 2 )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上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 ;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0m ,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 3 )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
( 4 )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 5 )燃气管道对接安装引起的误差不得大于3° ,否则应设置弯管,管应考虑盲板力。
( l )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
( 2 )燃气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上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 ;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0m ,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
( 3 )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
( 4 )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 5 )燃气管道对接安装引起的误差不得大于3° ,否则应设置弯管,管应考虑盲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