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大部分高校是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2-5,我学分绩点=学分的*绩点的=学分*(分数/11-5)(95分以上按95分计算,这个方法全国通用。
2、一种国际通行的是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DPA)我将在北大全面实行,是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是自2002级学生起,是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是2002级以前的学生,是仍按各院系的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
3、早在1899年起就开始采用GC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是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的被大家所理解了、接受了。所以请看下一步,仔细阅读。
4、将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FA计算的,是并列入成绩单中的,是教务部已经将这种机制写进的“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了。
5、我绩点就是用是课程的学分加权之后的学习成绩的,是平均绩点能够综合反映一个的学生总体的学习水平。我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的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