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资质:按照国家规定首先取得相关资质,再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承揽相关工程。
资质名称: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等级: 壹级
经营范围: 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2、工程经验: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人员要求: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4、资金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5、工程结算: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拴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