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囤耽编龋税人按5%征收率征税的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其中,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4、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下同)销售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出租其取得(含租入)的不动产。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7、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
8、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