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失窝蜜琶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3、可以申请快手小店介入,快手小店将根据本标准内容进行判定,如推广者违反本标准或举证内容无效,将判定推广者责任,就可以退款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