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碍测行臬试生产,但是不能正式生产。必须等环评验收通过之后才能正式生产的。如果没验收就正式投产那就是“未验先投”,被查到的话会被处罚的。所以请谨慎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指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名录》,凡是纳入名录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均应办理环评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或者登记表。未取得环评报告批复的不得投入生产。
办理完环保登记表流程:
首先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有关项目生产工艺、性质、产品、规模等情况及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初步分析等);环保部门对项目拟选厂址现场勘察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部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毕后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建成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应向环保部门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时需提供验收申请报告、监测报告、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