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起"公众利益"第一的观念,这是开展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的首要目标。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定要摒弃老爷作风,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政府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利时带有权威性、强制性和不可更移性,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集体、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政府工作人员不能以此为借口欺凌群众或索取贿赂,而是应当以维护公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处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而言,要做好如下工作: 1、认真倾听公众呼声,了解公众对政府的印象,并以此作为施政参考。采纳公众的合理建议,提高公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无形当中也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 2、努力开辟政民之间的多种联系渠道,尽可能地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如建立"市长信箱、"热线电话"、"首长接待日"等,同时要让这些沟通渠道畅通无阻,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作为摆设。 3、为公众办实事、谋实利,真正造福于人民、社会。如为下岗职工创造再就业机会;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实际问题。 4、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一方面扩大对政府方针、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
2、其次,政府机构就象是一个巨大的信息集散地,各类信息每天大量地汇集在这里,对政府公共关系工作而言,另一个工作目标就是如何有效地收集、处理、存贮、传播信息。公共关系工作的本质就是一种信息交流传播活动。政府公共关系的信息工作主要包括: 1、主动地、有计划地收集信息,包括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国情民意社会调查,充分掌握各种最新资料;设立专门调查统计机构,使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做到部门化、专业化,定期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针对性,制定出更多符合群众利益的决策。 2、及时公开地传播信息,尽快通过各种信息媒介和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并不断向新闻媒介提供社会公众舆论关注的材料,满足公众要求"被告知"的权利。
3、最后,笔者认为当前政府公共关系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政府的透明度,这里包含这样几层含义: 1、要增加政府工作即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的透明度。工作程序不公开,难免使得公众办事时走弯路,费时费力,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只有对政府的工作内容(需保密的除外)公开,才能使群众了解,并进一步理解、支持和合作。 2、政府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应该公开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他们的素质、效率、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政事的成败,也直接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而必须让公众对其有足够的了解。应当公开的内容具体包括:定期公布政府工作人员的政绩,对其中升迁罢黜者要向社会公众交代理由,干部的进职报考应由社会公众代表签署意见;政府工作人员所享有的经济待遇、福利标准及家庭情况除涉及法律规定的隐私范围外,都应让社会各界知晓,其个人情况的"透明度"应高于社会一般公众;尽可能向社会公众介绍担任要职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背景、收入、家庭、政绩等,一可让公众产生亲近感,利于融洽工作关系,二可扩大本人知名度,使其开展工作有较好的公众基础。 3、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尤其是群众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批评,使政务更公开、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