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邢赳剁曛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导致发票丢失,税务机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国囤耽编龋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扩展资料
1、以前会计资料丢失,应由会计或负责档案管理员承担责任。
2、《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涉密。
3、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A.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的防火器材;
B.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C.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D.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