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三类区道路停车前10分钟免费,超过10分钟的从停车起始时间计时收费。
2、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门前停车场,对群众办事车辆,免收停车费。
3、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4、军车、警车、消防车及执行公务、任务的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殡葬服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5、在背街小巷符合施划停车泊位条件且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划出一定的免费停车位。
6、进入宾馆、饭店、医院、院校内停车场的车辆30分钟内免费。
7、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市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车位停车的,凭有效证件免费。
8、公厕门前停车20分钟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