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步,通读大纲。目的是从宏观上把握考试目标、科目、试卷结 构及考试的范围。考纲还有两个重要功能:一是,通过比较新旧大纲的 差异,发现考点,判断复习方向与重点;二是,可以用作疏理和记忆知 识体系或架构的工具。
2、第二步,熟读教材。教材是“司考之本”,是司考的基础。考试的 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都以教材为蓝本。司考所涉及的法条缘 自教材,试题及答案都源自教材。所以,熟读教材,打好基础尤为重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3、第三步,突破法条。原理、规范和案例是法学的三个基本要素。在 实务中的法律主要表现为法条的适用,故检验考生对法条的掌握程度, 是衡量其是否具备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从命题的角度出发,要 求答案尽量避免产生歧义。教材内容多涉及原理,对原理的认识是仁者 见仁,智者见智,很可能产生歧义。而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不易产生歧 义。所以,考试命题最后总是落实在法条之上。
4、第四步,模拟演练,即通常所说的做习题。习题练习至少应当满足 三个目的:一是知识强化,通过做鞑民略锈题练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温故而 知新,同时增强记忆;二是查漏堵缺,通过做习题检验自己对馆嗳髀姐知识的把 握程度,查找不足与漏洞,进而有针对性地予以补课;三是能力训练。 通过习题练习,熟悉司考的命题规律和题型,体验题感题速,丰富临场 经验,锻炼应试能力,同时,通过反复的习题训练可达成熟能生巧,以 应对司考不只考“懂”而要考“熟”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