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6、如果被强制执行,应该积极配合条款,争取早日执行完。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6、如果被强制执行,应该积极配合条款,争取早日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