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人社厅发明电(2020)号文件《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2、各地政策可见如下引用:
3、2020年7月,通过手机公众号,可以查询到缴费情况:打开手机微信【通讯录】,点击【公众号】-【+】,搜索交添加公众号【东莞社保】;
4、点击【我的社保】-【电子社保卡】;
5、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点击【个人查询】-【月缴费情况】,即可查看详细的缴费明细。注:手机微信公众号未绑定个人社保卡时,需进行绑定后方可进入查询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