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父母怕将来因夫妻感情问题、为孩子将来着想等问题,将购置的房子登记在孩子名,认为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房子也是自己买的,只登记在孩子名下罢了,当然父母有权进行随时买卖,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2、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除“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如果父母确实是为了孩子(被监护人)的利怒痊驽馐益,需要进行房屋处置或是变卖的:1、一般情况下,房产管理部门会要求,由监护人双方共同到场,以声明保证的方式,出具辔亿呶邂说明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处理该房产的。2、有些时候也会要求由出具,由街道办、居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采取公证的办法,证明确实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财产。3、监护人用被监护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贷款时,银行也是会要求监护人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办理抵押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