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验收程序:
一、脚手架杆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出厂证明或者验收合格的单据,由项目经理、工长、技术人员共同审验。
二、各类脚手架、堆料架、井字架、龙门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立网由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申报支搭方案并牵头,会同工程部和安全主管进行检查验收。
三、暂设电气工程设施。由安全主管牵头,会同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方案制订人、工长进行检查验收。
四、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工地的负责人牵头,会同有关部分检查验收。
五、路基轨道由工地申报铺设方案,工程部和安全主管共同验收。
六、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由工地技术负责人和工长牵头,会同工程部检查验收。
七、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