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洵翌绦枞证书或者土地证上记载的四至与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
四至表达的是一个有确切地点的封闭范围,这邗锒凳审个范围是确定的,面积是这个范围的数量表示,两者应当一致。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原有的林权证面积基本上是目测的,误差很大。因此,以四至为准。
四至与附图不符一般也以四至为准。原因有二:一是林业“三定”时,山林定权发证,一般没有附图;二是林权证面积有大小,面积较大的可以用地形图勾绘,面积较小的只能画个示意图,难以准确表达。当然,如果范围图表达准确,而四至记载不清的,可以以范围图确认。
扩展资料:
四至记载表述不清的情况大量存在,有的是当时清楚,几十年后又讲不清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规定,四至记载清楚的,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楚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确定。
四至记载的地物形态。地物形态大致有三种状况,即线状、片(块)状和点状。垅、路、坑、渠道等,为线状物。岗,可能是指较大的垅,以山脊线为界,是线状物;也可能指的是山岗尖,是点状物,往往与山脊线相连。四至记载的线状物和点状物,界线都是到达这个地物,一般异议较少。
如果四至记载的是水塘、田地、大岩等片状或块状物,则表示界址到达该片(块)状物边缘,不包括该片(块)状物。
特别是农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因划分的山块面积过小,无法记载地形地物,大多记载相邻山场的户主姓名表示;如东至谁,表示东边到达这个人山块的边缘,当然不包括他的山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