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交通事浣半柚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其属于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在理论上未作出统一的归类,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各不相同。
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交警部门把事故认定书一下,那就意味着责任已经划分出来,关系到赔偿问题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要有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有一个人签字并不代表责任全部是他的,不管是谁的责任,就算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签字的意思就是表示同意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责任认定书一下,就该放车了。
大多数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属于鉴定结论,因为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在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其属于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在理论上未作出统一的归类,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各不相同。
然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实际上是由案件侦查人员作出的。也就是说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公安交警办案人员既是侦查人员又是鉴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根据该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其取证程序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