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一是指业务范围除了传统的固定、移动通信外,还进入了文化、传媒、IT 服务等领域,进行全业务运营
2、二是要为客户提供捆绑、融合的一揽子信息通信服务;三是要从以网络为中心的“网络运营商”向聚焦客户的“服务提供商”转变。
3、业务融合需要信息化体系的融合运作。随着业务领域从传统固网语音到数据、移动、视频和ICT 等业务的拓展,为发挥全业务运营优势和满足客户日益复杂、多变的体验要求,需要提供融合的服务。
4、对企业信息化提出了融合运作的新要求:提供统一客户视图和统一客户资源视图;支撑业务捆绑和组合套餐;实现统一的客户接触、针对性营销和销售渠道管理。
5、集中的产品及销售品管理、积分管理;提供融合、实时计费服务,支撑内容计费/后向计费等新型计费要求、统一受理和单一账单、提供移动支付;实现全业务综合开通与保障等。
6、企业商业模式的变化需要企业信息化提供综合、灵活和快速的支撑。为适应客户综合信息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横向整合纵向融合各客户品牌下的不同业务,需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业务体系。
7、在通信技术方面,要做好对网络IP 化和融合化运营的支撑;信息服务方面,要做好价值链的管控,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在分客户群经营方面,要提供差异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