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
2、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3、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
4、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5、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6、根据《中华八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8、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9、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0、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
2、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3、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
4、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5、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6、根据《中华八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8、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9、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0、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