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为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需要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低于(不高于也不等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2、②针对不同的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可能有所不同;③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须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
3、④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4、⑤在制定组成部分总体审计策略时,需要使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
5、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评价识别出的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重大;
6、⑦如果仅计划在集团层面对某组成部分实施分析程序,无需为该组成部分确定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