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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具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4-10-21 18:46:16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惯栲狠疲理规范》第六十二条: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拎粹蠃账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第六十三条 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具备哪些材料

扩展资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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