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工具/原料
国家受理机构:国家保密局指导管理司资质管理处
北京市西城区东绒线胡同49号
受理时间:目前1年受理一批现场审核,无具体受理时间,一般在下半年开始受理,第二年现场审核。
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类
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共分为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九个单项资质。
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流程
1、主要申报流程如下:1.参加培训、提交申请意向;2.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报材料;3.通过书面审查;4.现场审核准备;5.通过现场审查;6.通过审批决定,签发《保密责任书》;7.获取资质证书。
三、资质申报综合基本条件(九个分项)
1、一、综合基本条件(甲级、乙级资质)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刮茕栓双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2.保密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质申报单项基本条件(系统集成单项)
1、(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 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 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囯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囯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