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这句话是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