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超过2年时间,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追偿,在起诉过程中,债务人又以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则债权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2、【借款数额前后矛盾】比如小写是1000,大写则是壹万;前面写1000万,后面又写1000元。几个数额互相矛盾,让人产生歧义,不知道哪个是真正的借款数额。如此一来,打起官司很麻烦。
3、【没有支付凭证】一个完整的借贷手续,不仅要有借条,还要有支付凭证。很多人对支付凭证不重视,债权人履行了给付义务后,不保存手灯耷令惦续,遇到债务人翻脸不认帐,还真是挺麻烦,尤其是大额借款,现金给付而被告不承认时往往不被法庭认可。
4、【借款人姓名不规范】欠(借)条上要写上借款人的真实姓名,不能写小名,更不能写绰号,防止对方不认帐。还要写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防止重名引起的麻烦。
5、【欠(借)条不是借款人所写】个别借欧沁桤哎款人以自己不会写字为由,让出借人代为书写欠(借)条,到法庭上却翻脸不认帐。或者出借人说欠(借)条是借款人所写,但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欠(借)条真的不是借款人所佯鲅烫侬写,则债权人将会败诉。
6、【被告没有偿还能力】这个好理解,如果借款人就是没有钱,那你官司打赢了也得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