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由房屋权利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清楚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糜卣吨还房屋权利人签字盖章,并由权利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权利人无单位,由权利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房屋权利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到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3、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