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已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新建住宅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楼宇总户数的5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现有住宅申请安装供热设施户数达到楼宇总户数的5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安装供热经营设施并供热。
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原则上不予供热;情况特殊确需用热的,由供热企业与用热户协商达成协议后,可以供热。
国策是黄河以北强制供暖,冬季不能停暖,南南,没有规定,物业或热力公司以低入住率不愿开启供暖,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入住率低,损耗过大,不管是分摊到每个户头,还是物业或热力公司承担,都是很大一笔费用,谁都不愿意承担,因为入住率低,损耗过大,不管是分摊到每个户头,还是物业或热力公司,都是很大的一笔费用,谁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情况下,住在黄河以北的居民是很大的一笔费用,谁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情况下,住在黄河以北的居民是最主要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