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位于江南,中国东南腹地,属于长江中游地区,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与湖北相连。土地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面积的2.2%,在各省市区面积中居第10位。辖14个地级市、122个县(市、区)。那么湖南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要怎么办理呢?
湖南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申请资质: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专业人员;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湖南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公司概况
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二代需正反面复印)、学历证书复印件
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人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法人、股东身份证(二代需正反面复印)、简历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负责接入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出示的SP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呼叫中心业务审批流程:
湖南地区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呼叫中心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湖南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证材料的初步审查.
对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备的,向湖南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对湖南呼叫中心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湖南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通信管理局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对已经依法设立的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呼叫中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湖南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通信管理局向其颁发《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湖南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对湖南呼叫中心证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审查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湖南呼叫中心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湖南呼叫中心业务覆盖范围包括:
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衡阳市、怀化市、娄底市、邵阳市、湘潭市、益阳市、永州市、岳阳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