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淘汰和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企业。“九五”(1996-2000年)期间,国家关闭8.4万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2001-2004年,连续三次发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淘汰3万多家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并对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炼焦、皂素、铬盐等八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集中整顿,停建、缓建项目1900多个。2005年,关停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水泥、铁合金、炼焦、造纸、纺织印染等企业2600多家,并对水泥、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和技术改造,使这些行业在产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呈持续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