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教学权:是老师最为基本的权利,老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其他人不能无故干涉。
2、学术研究权:主要是指参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并在学术活动发表意见的权利。
3、指导评价权:老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可依法对学生进行评价和知道的权利,其他人不能非法干涉。
4、报酬待遇权:老师的工资不能非法拖欠,比较老师也是社会一员,也需要吃穿住等等。
5、参与管理权:教师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依法对学校进行民主管理,要正确使用该权利。
6、进修培训权:教师有权参与培训,其他人不能无故干涉。当然这是在完成教学任务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