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深入推行5S管理制度,规范设备部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习惯,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范围:机修班组维修间及其室外区域、锅炉房及其室外区域、配电房、空压机房、主体车间制冷机房、天德制冷机房。
3、责任人:机电维修工、制冷维修工、锅炉工。
4、内容:
4.1.机修班长(副班长)、制冷班长负责每月30日前制定出下月度5S管理制度责任人,每个区域每天明确1-2名责任人。
4.2.5S管理制度责任人负责每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所负责区域。
4.3.5S管理制度责任人值班期间内,有权要求其他维修人员在制作、安装、维修工作完成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所负责区域内的使用场地、工具、零件。如其他人员不服从要求,责任人可向班组负责人反映,并对其处罚。
4.4.当班5S管理制度责任人在接班时,需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如未按要求达到5S管理制度标准,可以不接班负责,并向班组负责人反映。班组负责人需责成前一班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进行处罚。
4.5.班组负责人需每日9点前完成所管辖区域内5S管理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提出警告、处罚决定。
4.6.班组负责人需对每日的5S管理检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按优、良、差进行并记录,并每月报设备部文员统计。
4.7.设备部负责人每周需不定期组织一次5S管理制度情况检查,检查人员由设备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员、班组长、并邀请总经理助理。
5.奖惩
5.1.对违反4.1、4.2、4.3、4.4、4.7条规定的,按照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执行。
5.2.对违反4.5、4.7条规定的按照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执行。
5.3.对连续两个月内5S管理制度执行良好的个人,上报公司记大功一次,并奖励200元人民币。
5.4.对连续二个月内有4次5S管理制度执行差的个人,上报公司记大过一次。并处罚200元人民币。
5.5.对连续4个月内有6次5S管理制度执行差的个人,上报报公司进行岗位调整。